為實現司法院推動電子化及網路化政府目標,施行行政創新改革及便民的理念,暨配合電子簽章法之規定,規劃電子簽章及電子憑證機制,利用透過數位電子簽章取代傳統書面文件及簽名、蓋章制度,應用在法院囑託限制登記業務上。將法院囑託限制登記業務傳統人工郵遞作業方式,發展為網際網路線上傳遞快速作業,可縮短大量文件往返傳遞時間、提昇法院查封效率與速度,保障當事人權益。
與經由司法院以公開評選方式遴選為資訊服務廠商,負責系統整體規劃、建置、維運、及規費計收等服務,期建立電子簽章線上認證功能,結合憑證管理,提高資訊與通信安全環境,提升為民服務品質及效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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